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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31

    重庆綦江矿难致30人死亡77人受伤

     
      三十日上午十时五十五分,重庆市綦江县境内的重庆松藻矿务局同华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突出事故。当时在井下作业的一百三十一人中,三十名工人遇难,七十七人受伤,其中十二人重伤。
    May 30

    意大利第一帅爷的艳闻轶事

     
    以上视频是有关意大利第一帅爷近来的艳闻轶事,基本属实,大家不妨借为周末消遣花絮。
     
    有朋友责问为何不见我批评意大利,要回答此问题,我想推荐大家读读杨恒均先生的<我为什么不再批评美国> http://yanghengjun.blog.hexun.com/16703307_d.html
     
    其实呢,稍稍关注世界新闻的人也都知道,意大利的第一帅爷近来给意大利争光不少。如此帅爷竟是民选的,的确体现了有意大利特色的意民民主制度之优越。只是帅爷还难免会遭到法官起诉和调查(也称诽谤和阴谋),这是因为帅爷还没有能够把司法体制也变成坚决服从帅爷党领导的有意大利特色的意民司法体制,帅爷还在为此努力。可惜意大利也有那类别有用心的人在反对"有意大利特色",鼓吹普世价值,致使帅爷和帅爷党至今还无法为所欲为。
     
    补充一点,CCAV好像把意大利地震当做了反面教材。他们的确没动用意民子弟兵救援,直升机倒是用了,大概因为没下雨,所以能起飞。效率低的确是意大利特色之一,但地震中一共死了八个孩子,三百多人遇难。一些房屋的建筑质量问题现在司法部门在追查。这引起CCAV的关注的确不奇怪,只是一些国人因此而很自豪,倒是有些奇怪。
     
    去年,第一帅爷曾调过意民子弟兵进大城市维护治安,镇压暴徒。遭到别有用心们的反对抗议,他们宣称普世价值中说,意民子弟兵的枪是不能用于内务的,第一帅爷当然没理他们。
     
    其实意大利人和中国人有不少地方是蛮相似的。无论哪里的政府都是人民养出来的,情愿或是不情愿。第一帅爷旗下有三家意大利的CCAV,所以什么都不奇怪。只是意大利人自己若也不奇怪,则是他们国家和民族的幸福。

    北大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郭建梅: 我们现在最担心的是把邓玉娇说成是精神病

    http://www.canyu.org/n7192c6.aspx (须翻墙)
    http://military.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675/22/98/6_1.html

    听说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委派律师前往邓玉娇的家乡湖北巴东后,《参与》记者5月28日为此专访了北京大学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郭建梅。

    《参与》记者:你好!听说中心派律师去巴东了,请问去了多长时间,了解到的情况怎样?

    郭建梅:对,就是前几天去的,两名律师去了三天,现在已经回来了,进展不太顺利。其中一名律师前天(5月26日)从北京又去了,正在当地寻找邓玉娇的妈妈,我们知道她妈妈的手机和电话,但要么是关机,要么是不接电话,感觉她已经被控制了。被控制的原因我觉的主要是地方保护主义,(地方政府)不希望这个案子由其他地方过多地干预、过多地干涉、过多地监督,中国现在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特别怕当地的腐败的、坏的消息传播出去,不希望这些典型的坏的案件、事件出现在自己的省里或地区,所以中国的地方保护特别严重。我们作为外地律师想要介入非常艰难,这个障碍很大。我前天给当地的公安局侦察大队打了个电话,把这个案件的重要性跟他们讨论了一下,我说不仅国内在关注,国际上也在关注,这个案件涉及到几个中国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一个就是人权的问题,一个就是法制的问题,再有就是官员腐败的问题。其实我们中心介入还有一个角度,就是性别这个视角。为什么要在中国把性别突出出来,因为很多人把女孩子不当人看,所以才出现这些污辱、骚扰、暴力啊等等现象。

    《参与》记者:当地公安局听到你说的重要性后是什么反应?

    郭建梅:他们说你说得很重要、很对,但是我们这儿有我们的专家、有我们的律师,我们也知道这个案子的重要性,所以希望别的(人)不要参与。我说这么一个重要的案子,为什么不能在一个公开、透明的程序之内去执法、去处理呢?他说这个你去问我们的领导,问我们的有关部门。这个案子现在还没有一个结论,我们还处于一个深入参与的过程。目前的情况不太明了,我觉的有两个大的问题可以提出来,第一,这个案件发生在湖北,你湖北的执法部门是不是及时取证、调查了?你这个案件进展到什么程度,侦察到什么程度,在全国老百姓都非常关注的情况下,应该给全国人民一个比较好的交待,他们一直是掖着、藏着、包着,非常暧昧、非常秘密,所以大家都不太清楚到底是什么情况。第二,这个案件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委托了律师,不管是不是湖北的律师,律师都有权利介入。现在(当地)象一个铜墙铁壁,不管是媒体、还是律师、专家,还是象我们这样的援助性质的公益法律组织,都根本进不去,CCTV半边天栏目的主持人想采访这个案子也被拒绝了。

    《参与》记者:中心派的律师这次去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呢?

    郭建梅:当地有关部门不可能接待我们,不可能给我们任何答复,也不可能让我们代理这个案件,他们已经在当地找了律师,但当地律师都是服从于当地主管部门的指派和调遣,所以我们怀疑他们办案的公正性。我们认为首先要以律师的角度去介入,突破官方的防线,到邓玉娇家里,找到她的父母,让她的父母亲自委托我们,如果我们拿到了委托函,相当于拿到了尚方宝剑,一旦建立法律规定的正当的、正常的律师委托关系,谁也不能剥夺我们代理案件的权利。除了律师代理、调查取证、出庭这些工作以外,我们作为公益法律组织还要调动社会力量,倡导和推进对这个案件的监督。我们现在在做两个工作,一个是正在联系中国顶尖的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自卫法方面的专家,拿出一个法律意见书,签上他们的大名,通过媒体发布并向中央政法委等有关部门提交。另一个就是联络律师、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会议,就案件本身请他们发表看法,签上他们的大名。我们现在最担心的是当地把邓玉娇说成是精神病,有这个倾向,如果说是精神病的话,这是对当地官员的一种庇护,是帮助他们逃脱罪责的一种方法。我们要时刻关心进展,不能让邓玉娇成为精神病人。即使当地作了司法鉴定、法医鉴定说她有精神病或严重抑郁症,我们还要在北京找最权威的部门来鉴定。从网上可以看出,现在所有老百姓、所有专家、所有媒体都认为这样的案件应该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严格按照程序执法,不能关起门来由湖北自己处理,否则我们担心这个案件结果的公正性。

    《参与》记者:最近陆续有维权公民和记者在巴东被威胁和遣返,中心派出的律师有没有遇到类似的事情?

    郭建梅:我们的律师昨天发信息说,现在非常难,还没有找到她的妈妈,目前还没有受到骚扰,因为是代表北大法学院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去的,有一定的影响力,所以目前他们还不敢采取暴力手段,但是我们不太看好,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我想这个案件如果解决不好会引发中国一个非常大的疑问,因为它涉及到人权、法治和官员腐败,涉及到中国的执法环境,尽管案件事实非常清楚,但现在拿到证据对我们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艾未未的新浪、搜狐、网易博客均被关闭。

    无论怎样黑暗与狰狞,中华民族永远会有好儿女!
    见不得阳光的腐臭终将灭亡。
     
     

    艾未未的牛博博客(但需翻墙)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aiww/

    他最后的博文应该是:
    准备好了 09.05.28
    发件人:地震汶川 <xuesheng512@gmail.com>  查看发件人信息 添加 拒收
    时   间:2009年5月28日(星期四) 下午2:19
    收件人:
    地震汶川 <
    xuesheng512@gmail.com>
    “小心啊!你准备好了吗?”
    我准备好了。或者说,我没有什么可以准备的。一个人,这就是我的全部,是别人可能获得、我可以奉献的全部。在需要的时候我不会犹豫,不会含糊的。
    如果有什么可以留恋,那就是生命带来的奇迹,这个奇迹就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样的,人人平等的游戏,还有随之而来的幻想和自由。来自任何权利、任何方式的威胁,我都视作是对人的尊严、理性的威胁,是对生的可能性的威胁。我要学会面对。放心,我学得很快,不会让你们失望的。在不久前失去生的权利的那些孩子,他们的群体死亡,帮助我理解了个体生命和社会的含义。
    拒绝犬儒,拒绝合作,拒绝恐吓,拒绝喝茶,在这些问题上是没有可以商量的。还是那句话,不要再来找我,我不会合作,如果非要来,就带上你们的刑具吧。
    May 28

    省委知情人透露:罗清泉已知邓玉娇案幕后凶手,来头更大

     
    省委知情人透露:罗清泉已知邓玉娇案幕后凶手,来头更大

    字匠101 www.zppz.net

      5月18日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在四川登机前,致电省政法委书记要其为准备邓玉娇案材料,他下飞机时必须看到。随后尚武副厅长赴巴东,讯问了“梦幻城”服务员唐芹(所谓邓玉娇“好朋友”),拘留了“梦幻城”经理贺德江,使案子向正确方向迈进一步。未免党和政府再出错棋,发布此文。
      (一)邓玉娇案的涉案人物:
      第一层次(火线上的小人物):邓贵大、黄德志、邓佳中。
      第二层次(相关涉案人物):唐芹(梦幻城服务员)、贺德江(梦幻城经理),或还有黄雄(梦幻城老板)。
      第三层次(核心涉案人物):周程(福成矿业公司矿长)及三名矿上人员,以及郑建武(镇人大主任,主管招商工作的副书记)。
      邓玉娇案的核心犯罪是:逼良为娼,“强迫妇女卖淫罪”,引申出暴力、流氓、侮辱、性侵害妇女罪,或曰涉嫌强奸妇女罪。
      (二)案情如下(整体如此,细节另论):
      1、案发日下午,福成矿业与当地农民发生用地纠纷,矿上打电话给镇主管招商工作的郑建武,要求派员协助解决,郑随即指示邓贵大、黄德智、邓佳中三人出现场。邓三人不辱使命,把事平的很快很好。傍晚,周矿长率三人尾随邓贵大三人来到镇上,喊上郑建武,举办一个答谢性质的宴会。酒后八人去梦幻城继续“消费 ”(先吃后洗,这是现在场面人请人“潇洒”的必然一条龙服务)。
      是酒前、酒中还是酒后,商定“嫖娼”细节的,现在不清楚。但有一个主题:就是周矿长看上邓玉娇了,或者是听说是“梦幻城”有邓玉娇这么一个人,今天,要去“买春”“买处”,邓贵大等三人须在周程见到邓玉娇之前,把邓玉娇“摆平”。
      另一方面,我们知道邓玉娇在歌厅上班,这时(很可能还没到上班点)邓玉娇怎么会在洗浴房洗衣服呢?这很可能是唐芹、贺德江做内应,给邓玉娇下的一个套。(邓玉娇好朋友杨红艳不是说了吗,唐芹给她打电话,说给她妹妹今天过生日,请好朋友们来梦幻城洗脚,K歌嘛)。唐芹和另两个服务员在“水浴房”休息间,这时邓玉娇背着挎包来洗浴房洗衣服,这才有黄德智与邓玉娇在洗浴房“不期而至”的场面。
      2、邓贵大八人到梦幻城后,周程等人进入包间等候,邓贵大三人去“摆平”邓玉娇。黄走在前面,进入洗浴房,把门插上,向邓玉娇提出“特殊服务”的要求。邓玉娇一正派女子,虽不得不谋生在此地方,但直接听此要求还是感到愤慨,但仍不失理智的、较强硬的拒绝了黄德智,黄德智遂拿出对一般小女子“买春”“买处”的手段,纠缠、猥亵、性侵害邓玉娇(就是抓摸乳部、下身等,不是指强奸;邓母与律师闹矛盾即在此),邓玉娇恼怒挣脱,躲避至休息间,黄德智不依不饶又跟进。跟在外边的邓贵大见如此,矿老板要求的“事”给安排不了,那还行?!对工作尽职尽责的邓贵大遂上来加入施压,并有炫耀、扇击邓玉娇那沓钱的过程(注意:一般嫖娼不用4000元的),威逼利诱邓玉娇都予以拒绝。这时,邓玉娇所谓好朋友唐芹上前解劝(很可能是站在邓贵大立场上)。邓玉娇一下明白过来,这一切都是别人给自己下的套,遂大怒,要走出房间。这时邓贵大恼羞成怒(心理活动应该是:这工作还怎么完成),拦住邓玉娇往沙发上推,邓玉娇掏出水果刀示警,欲走;邓贵大二人仍上前拦推邓玉娇,邓玉娇这时已急了眼,挥刀刺向二人,混乱中邓贵大扑通倒地,黄德智受伤,邓佳中在门口吓傻了。
      一时间时间凝固了,这时邓玉娇的好朋友杨红艳赶到了,看见这一幕,遂拉住愣住的邓玉娇,“你还握着刀干什么?”这时邓玉娇才醒过神来,掏出电话报警。
      3、野三关派出所接警后,赶到现场,一看这架势遂控制了现场,郑主任、周矿长等人知道出了这样的事也害怕了,遂向谭所长告饶,要求圆场。谭报案至县局,政委张友刚、副局长宋俊带人连夜过来,例行公事,做了讯问、笔录、勘验现场、组织救护转送伤员(或在这之前人就不在现场了)等。事这么大怎么办?请示领导(下面周矿长、郑主任也电话不断四处找人),最后领导指示:周矿长、郑主任等人马上消失,邓玉娇带到派出所留置;邓玉娇一见:我报的警,他们都没事了,反要带我走,什么道理?遂才有玻璃杯砸警察一说。
      4、第二天,宋副局长等向县委、政府汇报的那个版本,基本上是原生态的,总的情况是清楚的(把饭店报销的饭单都取走了)。领导一听,这回丑丢大了!怎么办?他们素以“讲大局”、“政治上成熟”,在关键时刻励己。遂决定:首先把周矿长、邓主任摘出,小女子邓玉娇留置,剩下邓贵大等怎么善后,你们公安局拿出一个方案来再议。“控制局势,稳定大局,是其大政方针”。
      (注:这时讲“人和事都不能逾越法律,要依法遵法,公民人权高于一切”,跟本不在他们的视野之内,邓玉娇这个活生生值得人们尊重的生命,在他们眼里只是一个“符号”;至于胡总书记讲过:“要科学发展观,绿色GDP,要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对此时巴东县正合适嘛?福成矿业与民纠纷(有没有污染和破坏资源、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黄雄的“梦幻城”娱乐业的负面效果,对生意人就这么惯着,好吗?这么对待一奇女子,对待一群为非做歹之人合适吗?真要善恶不分、黑白颠倒,激起民怨民愤来怎么办?哎!壮士断腕,不要这样的GDP也罢,以人为本,建和谐社会从今以后“科学发展”;这才是真正有“大局观 ”、“政治上成熟”。你巴东县变害为利,因势利导,真正按胡总书记的指示,这么干下来,说不定正是时代典型呢。可惜,这种正反馈的思维模式,在这些干部身上,绝对是负反馈反映的。)
      调子这么一定,跟周程、黄雄等人平日里纠缠不清的人一听,精神一振,对,就这么办,我们马上具体执行。
      (三)后面的话:
      不知是提炼原生态的东西,必定会露出本色的东西,还是公安队伍中总还是有些天地良心的人,或者还是深文周纳考虑的不周全,总之“邓玉娇不是卖淫女。邓贵大等三人是在索要特殊服务被拒,还有‘一沓钱打脸’、‘推到’等情节后,被邓玉娇刺伤致死的。事发后,是邓玉娇主动打电话给警方报告的,邓玉娇受到了‘精神病人’的待遇”。这些基本情节和根本事实,就这样“公示”给了社会大众。
      人民就有判断善恶是非的天然的良知、良能,他们就从巴东官方的“通告”中,就能读出真实来。越描越黑,越掩盖越暴露,越回避越实质……;全中国人民现在都清楚地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就你们巴东公安和有关上级“还在侦查”。
      够了,快止步后头吧,不然,你们和你们的上级都将被拖入深渊,一往不复。
      邓玉娇暴露的问题是敏感、深刻的,《潜伏》中吴站长有句话:神奇的一跳,正跳在我的神经上,有点牙疼。邓玉娇的一刀,击中了邓贵大的要害(其实一个小小的邓贵大以致周程,何足挂齿),也击破了天。
      1、基层公务人员(基层一级政权)沦为商人等的工具,逼良为娼、犯强迫民女卖淫罪(期间涉及到流氓侮辱、性侵害妇女罪,以及涉嫌强奸妇女罪)。
      (注:杨立勇局长讲“邓贵大不会强奸邓玉娇”,其实在“技术上”他并未扯谎,黄德志、邓贵大虽然拿出流氓手段,如若邓玉娇屈从了,邓贵大们是不敢吃“第一口”的,他们会将叼来的羔羊送到另一个大狮子面前)。
      2、地方一些公务人员,与财商、黑恶等沆瀣一气,受害的只能是平民百姓(如此地方,色情场所必是泛滥,而黄雄类后面没有警方背景那是不可能的,周程矿长可以“买春”、“买处”,邓贵大等也可以陪同嫖娼,被鱼肉的只能是受经济危机影响回乡,被迫在梦幻城处打工谋生的邓玉娇们)。
      3、片面以经济建设为唯一导向,经意发展是硬道理,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这是被歪嘴和尚念经的典型代表,其实巴东县发生的问题也正是对科学发展观,要以人为本,建和谐社会,倡导八荣八耻的反动。
      4、民女邓玉娇被逼无奈,奋起反抗逼良为娼,英勇的与“强迫妇女卖淫罪”做斗争,如果不说是崇高的,至少在法律上是无罪的,如有不当后果,也只能有巴东地方当局承担。好女反成“精神病”,不是对人民基本价值观念的讽刺吗?不是对基本人权的侵害吗?
      罗清泉书记5月19日看到了邓玉娇材料。
      最后附一句:今早打开电脑,知湖北警方已把邓玉娇转为监视居住,很好!又往正确方向走了一步。
    2009年5月27日 
     
     
    May 22

    中国每天有多少幼女在被"嫖宿"?

    凤凰卫视 窦文涛:近期各地曝多起嫖宿幼女案

    http://v.ifeng.com/society/200905/71d3bd58-edd3-43d4-8f8e-0d38f2c1972e.shtml#0c9310be-5c94-4ee7-a793-e139a941ac24

    我真的难以想象整个中国每天有多少幼女在被强奸着"嫖宿"

    當“嫖宿幼女”可以成為正當的罪名,亦即一個國家公然承認未成年女童也可以列為娼妓,以及追蹤地震遇難孩子的譚作人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名義抓捕的時候,任何文字一剎那間都顯得如此柔弱無力。

    我們还会为什么而憤怒吗

    May 21

    [转]邓玉姣被强暴了,会有几种结果?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pubvp/2009/05/200905220143.shtml

         作者:6312292008 
               1,三个恶棍会将钱一扔,然后大摇大摆走出休闲中心;
           2,邓玉姣向警方报警,姗姗来迟的警官挥挥手:内部管理不严,矛盾自行解决;
           3,邓玉姣向上级机关反映:这等小事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4,邓玉姣向国家信访机关投诉:孙东东叫嚷:她是精神病.截访人员会把她抓回来拘留15天;
           5,邓玉姣投诉无门,来网站发帖,巴东官员警告管理员:封她的帖,影响巴东政府形象。
           请广大网民朋友投票:哪种可能性最大?还是哪种可能都有?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最新: 邓玉娇律师会见完玉娇后的电话录音披露重大内幕

     
    “她明确告诉我,她已经受到性侵犯。” 
    ——邓玉娇律师会见完玉娇后的电话录音披露重大内幕 
     
    我感觉邓玉娇案已演化成公民正义与政府黑恶的对抗。如果还有人敷衍此案的发生是因地方黑恶势力,那么案发至今的司法和宣传机关的残忍与无耻,则将整个党国司法,宣传和行政体制的黑暗与吃人暴露无遗。
     
    我钦佩和敬慕那些正义而勇敢的律师们,公民们,以及敢于发布报道的媒体。他们在切切实实地以自己的力量推动社会的进步。
     
       

    现代童话: 小白兔与大灰狼

    从前有只圣洁天真的小白兔,正在树林子里洗衣服,洗衣服,,,

    突然,林子里窜出三只大灰狼,恶狠狠地猛扑向小白兔。说时迟,那时快,小白兔一个健步跳到沙发旁,大喝道:

    "住手,我鄙视暴力!"

    三只大灰狼听闻大惊失色,一只应声倒地而亡,另外两只被闻讯赶来的人民警察接回了动物园儿。他们还顺带把小白兔送进兽医院疗养。

    小白兔一下成了林子里公认的英雄,记者,网民都来给她拍照。小白兔躺在病床上,坚定地说:

    "爸爸,他们打我。爸爸,他们打我。"

    "可是我坚强,我鄙视暴力!"

    参考:

    杨恒均,请你拿起修脚刀来启蒙我

    专访杨恒均:你是不是在鼓吹暴力?

    邓玉娇案律师求助录音(下载)

    死者生前将手伸进邓玉娇内裤和胸罩(...

    专访杨恒均:你是不是在鼓吹暴力?

        记者:杨博士,网上找不到你,只好打电话。
        杨恒均:我在机场,无法上网。
       
        记者:你知道你的《我为邓玉娇辩护——谢谢你用修脚刀启蒙了我》引起争议,不少网友批评你在鼓动暴力,其中包括国内一些很有名的作家和学者如李悔之、吴祚来等。
       
        杨恒均:呵呵,我听说了,也看过李悔之先生写的,祚来兄的我就没有看到,他也耐不住寂寞了?
       
        记者:你要不要我读给你听听,等你上飞机可以写回应文章?
       
        杨恒均:你读我听可以,但今天飞机上九个小时已经安排好了,我得看完两本书,到香港就要还给人家,而且,下飞机我也不会写回应文章的。
       
        记者:为什么?
       
        杨恒均:不为什么,只是我的习惯,那么多人批评我,我要回应就没有办法写新的文章了。而且,李悔之先生等在文章一开始就犯了一个偷换概念的错误,他们一上来就把邓玉娇等同于暴力,并且同时把这“暴力”等同于“暴力革命”之类的。这个概念换得太离谱了,我怎么回应?大家只要搞清楚,一个被三个壮年男人逼近的,而且还两次被压在沙发上的21岁女孩,情急之下摸到一把小刀防卫——即便防卫过当,即便她情绪激动,失去了控制——请问,这和我们平时所谈的社会环境和政治语境中的“暴力”是一回事吗?在世界上任何地方,在任何一个理论体系中,邓玉娇这种行为都无法被定义为“暴力”——你告诉我,北京共产党的公安和国安出来指责邓玉娇是使用“暴力”吗?没有!这也就是我那篇文章,是国内好几个网站的头版推荐文章,至今还有读者在阅读。
       
        记者:邓玉娇事件不是暴力,你支持邓玉娇,不是支持暴力,可以这样说吧,杨博士?
       
        杨恒均:连最喜欢用暴力颠覆国家罪来陷害人的北京都清楚邓玉娇事件不是暴力事件,怎么到了一些知识分子口中就成了暴力?另外,竟然拿曼德拉、甘地和马丁路德博士来作对照,怎么会无知到这个地步?一个弱女子,保护自己不被性侵害,拼命反抗,杀了人。这和在政治上使用和平诉求的曼德拉、甘地和金博士有相同之处吗?
       
        记者:不要意思,杨博士,你思维太快,我没有跟得上。为什么不能拿来比?
       
        杨恒均:为什么不能拿来比?我给你一个不那么恰当但你一听就能够明白的比喻,如果三个白人,在体力绝对压倒优势的情况下逼近金博士,不是让他闭嘴,不是以警察的职权要抓他,甚至不是侮辱和打他,而是三个暴徒,三个鸡奸犯,就是要用钱买金博士的身体。结果如何?金博士当然不肯,于是,他们就把金博士往沙发上按……请问这个时候,金博士是反抗,还是继续他在政治上的“非暴力”?让很黄很暴力的歹徒玩弄他的身体?
       
        还有印度甘地那个干瘪的老头。天啊,我都无法说出口了,可如此简单的道理,国内知识分子怎么就搞不懂?我真想知道,他们看了《南京,南京》没有,我没有看(因为怕情绪受太大影响),但中国人都知道那场大屠杀、大奸淫,都知道有多少妇女被强奸。强奸后,有些日本人甚至杀害这些妇女,大概是那些妇女稍微有些抵抗,让他们不舒服了。而且很多被强奸的妇女随即自杀了。我想知道,如果当时有一个妇女不肯就范,抓起一把刀杀了日本人,她是不是让我们民族蒙羞?因为她以自己的“暴力”,让我们爱好和平的民族感到羞耻?她的行为让我们民族无法走出几千年的“暴力的怪圈”?真郁闷啊。有些知识分子脑袋是不是真进水了?
       
        记者:你说的例子比较极端,但听上去有一定道理。我们也注意到,对你这篇文章进行批评的,主要集中在这样一段话:“你一个弱女子,竟然用一只修脚刀,给了我深刻的启蒙教育,你告诉我,在一个几乎都失去了理智的社会里,在面对尊严、自由和身体受到侮辱和伤害的时候,一只修脚刀,很可能比我的笔、我的电脑和博客更具有启蒙意义。”
       
        杨恒均:对这段话有异议,我可以理解。大家应该注意到,我那篇文章其实是一组文章中的第二篇,前一篇是《我们今天需要什么样的启蒙》,我提出了大家应该互相启蒙,主要是知识分子和普通民众,要搞启蒙的分子和维权的草根阶层,海外民运和国内精英等等互相之间的取长补短和互相学习。在这篇文章里,我提出了以事实而不再是几百年前就形成的理论来启蒙。结果发表后不到三天,就出现了邓玉娇事件。于是,我就激愤之中写下了这篇《我为邓玉娇辩护》……
       
        记者:杨博士,我想打断一下,你说自己在“激愤之中”,这是你自己的用词,那会不会有不理智的地方?这可正是国内一些知识分子指责你的地方,说你“不理智”、“不智慧”。
       
        杨恒均:嗯,那也有可能,但我还没有说完。作为一名知识分子,确实应该理智,然而,知识分子也是人,也有感情,也有激动的时候,该激情的时候也应该激情一下嘛。即便你是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即便你是主张用和平手段渐变的方式追求民主自由,但眼见底层民众奋起抗暴的个体时间,你也不应该死鱼般的冰冷吧?你那种冷静真会让底层民众怀疑你追求的那个鸡巴民主和他们有什么鸡巴关系了。
       
        再说,回过头来看那篇《我为邓玉娇辩护》,也没有什么问题啊。就拿你说的那一段来说,他们批评我的原因是他们假设了一个前提:邓玉娇等于暴力。在这个前提下,你杨恒均竟然说你被邓玉娇(暴力)启蒙了?还说邓玉娇的修脚刀比你的电脑和博客更具有启蒙的意义……
       
        记者:是啊,杨先生,我正想顺着这个意思问问题,你倒帮我理出来了。
       
        杨恒均:前面说了那个前提是错误的,这里不再说。就说启蒙吧,如果结合我前面一篇文章,就知道,我这里说的启蒙,意思很清楚:一位勇于正当防卫的草根女孩为知识分子启蒙,为我这样的知识分子启蒙了、教育了我们。教育了我们什么,暴力的重要性?当然不是,首先我都不认为那是暴力。她教育我的是在尊严和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有本能的反抗。这本能的反抗在一个弱女子那里是身边用来谋生的修脚刀,在知识分子那里是什么?当然是我们的知识,我们的电脑,我们的笔。可惜,我们的电脑我们的笔都在干啥?
       
        这是我说的启蒙了我的一个意思,还有一个意思,那就是,无论杨佳事件,还是邓玉娇事件,都给我们一个启示,如果我们不以更恰当的方式推动社会进步,那么杨佳那样的事件有可能重演,邓玉娇这样的悲剧一定还会再来,这难道不能促进知识分子思考,难道不是对他们的启蒙?当然,我这种意思如果单单从这一篇文章中看,可能不那么清楚,但也不至于推出我被邓玉娇的“暴力”启蒙了的结论啊?
       
        记者:我有一点明白了,特别是结合你第一篇和第三篇文章,确实应该这样理解。
       
        杨恒均:你知道,我的博客有连续性,有时会写几篇从不同的侧面议论同一件事,先调气胃口,逐渐深入,最后乘机贩卖我的民主自由和法治。   
       
        记者:哈哈,杨博士,我也发现,你这三篇文章里最重要的一篇是《从“广场”到“法庭”的捷径是互联网》,篇幅很长,这篇文章是在批评你的文章出来前就贴出来的,也就是说,你这篇文章不是回应那些批评你的文章。可是,从你的文章中,明显看出你在回应有关“广场”政治——大概也包括暴力的意思,因为你的文章是在国内发表的,必须避免一些敏感的词语。
       
        杨恒均:不错,这是很重要的一点,我强调一下:邓玉娇的正当防卫不是“暴力”,顶多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防卫过当,或者失去理智的误杀。可是,在邓玉娇事件中,确实有暴力的影子——不是影子,而是赤裸裸的暴力。
       
        记者:噢,这我就不明白了?那是什么样的“暴力”?
       
        杨恒均:就是我发现后及时写文章论及的那种“暴力”倾向——广大的网民在借助邓玉娇事件中扯到了暴力,或者说在互联网这个特殊的“广场”上的暴力倾向。邓玉娇事件曝光后,从左派到右派,几乎舆论一律地支持她,这本来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在于越来越多的网友开始喊打喊杀,逐渐喊出了多杀几个贪官,以及把邓玉娇和杨佳等同起来,要把邓玉娇立为杀贪官的英烈。这就是问题啊。
       
        记者:你的意思是说,邓玉娇没有暴力,可她的事件引起了暴力问题?
       
        杨恒均:正是如此,于是我写了那一篇不要“广场”式的暴力,要理智的“法庭”的文章。那些批评我的朋友可能没有看到这篇文章,也难怪,我凡是喜欢的,觉得写的比较有水平的,国内网站都不敢转载,于是就只能风花雪月,或者媚俗了。
       
        记者:杨博士也媚俗?
       
        杨恒均:我不但媚俗,也媚雅,但那只是我写文章的风格和遣词造句,至于我文章的本质,也就是我的核心价值观和最终的追求,绝对不会在雅俗之间眉来眼去。批评我的人搞混了两点,一是看到网络上出现了一些暴力倾向,于是就向上推到邓玉娇是祸根;第二点,邓玉娇被抓起来,有可能判死罪,在对司法独立存疑的情况下,有良心的知识分子肯定要对她进行支持。我的大脑让我远离暴力,但我的心让我不能抛弃邓玉娇。我因为在网络上写文章支持邓玉娇,结果我也就成了网络上煽动暴力的一部分。这个逻辑太简单了,根本没有注意看我的文章,更不原意去了解我一贯的主张。
       
        记者:杨老师,你刚才谈到互相启蒙的概念,也提到了启蒙与维权,如果我没有理解错,双方的代主体分别是知识分子和草根民众,我这里正好还有一篇文章,是陈永苗的《邓玉娇案是分水岭:维权或启蒙》,想让你评价一下。
       
        杨恒均:我没有看过,无从评价。
       
        记者:那我读给你听?
       
        杨恒均:半个小时就要登机了,你简单说一下意思吧。
       
        记者:好的……(读文章)
       
        杨恒均:……文章的结论是号召大家要维权了,不要启蒙?
       
        记者: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就是这个意思。
       
        杨恒均:这篇文章里提到另外一篇文章《一万个启蒙知识分子也顶不上贞女邓玉娇的小刀》好像更耸人听闻。听听这题目,真是不知所谓。我就不明白,这些人怎么老是瞎折腾?为什么要把维权和启蒙对立起来,搞得你死我活?维权是意识到权利受到侵害的公民的行为,启蒙主要是看得更远的知识分子们着眼整个民族,从思想和教育入手。这篇文章不用读内容,一看标题就让人觉得在意淫。一万个启蒙知识分子?你在说中国吗?中国如果真有一万个知识分子在启蒙,还用得着你去维权吗?你扳指头算一下,能够数出有多少个中国知识分子在启蒙的?人家在搞课题,在带女研究生,在出国访问,在和权贵们打情骂俏、到中南海讲课去了呢……你看到一万个在启蒙的知识分子?你能找到几个徐友渔?你能在清华大学找到第一打秦晖?中山大学有几个袁伟时?……只要有一千个他们这种启蒙知识分子,中国就不会是现在这个这样!
       
        记者:杨博士……
       
        杨恒均:你别打断我,我快要上飞机了。把维权和启蒙对立起来让我感到不可思议,这两件事不是二选一的关系,我们需要维权,更需要启蒙。大家在各自的领域、以不同的能力和才能做不同的工作,这才是正常的。莫非你去搞维权?难道别人就都应该去维权?你房子被拆了,我家房子没有拆啊,我帮你维权,你拿到钱就跑了,我咋办?作为知识分子,应该有更宽广的维权观念——维护的就是法治,自由之权——是的,当今最大的维权就是启蒙。
       
        记者:杨博士,邓玉娇事件和维权事件是什么关系?
       
        杨恒均:邓玉娇保护自己的身体和尊严不受侵害,当然也是一种维权,但她在正当防卫的时候杀了人,使得这个维权成为极端的例子。这种极端的例子并不能代表目前社会上形形色色的维权,也就是说,不能用邓玉娇的例子来要求和激励其他的类型的维权。邓玉娇正当防卫杀人了?是不是现在其他的维权就都应该去暴力?别忘记了,这恰恰是曼德拉、拉甘地和金博士与邓玉娇的最大区别。当今中国的维权恰恰应该学的是曼德拉、甘地和金博士,至于邓玉娇,根本不能树立为一个维权的例子来学习。只有在你(不管你是不是维权人士)处于人家邓玉娇那样的处境的时候,你才会想一下,是不是需要拿起身边任何一个“武器”保卫自己!
       
        记者:我打断你一下,这是不是和你说“邓玉娇用修脚刀启蒙了我”有点矛盾?
       
        杨恒均:一点也不矛盾!如果我好号召人家学习邓玉娇以暴抗暴,那就和我上面说的矛盾了。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说邓玉娇启蒙了我、教育了我,结合我三篇文章来看,再清楚不过了:我们这些以启蒙为己任的知识分子,应该更积极起来,避免杨佳案件重演,避免邓玉娇悲剧不停发生。而且,要从广场政治走向法庭政治。这和那个意思是完全相反的。
       
        记者:杨先生认为当今既要维权,也要启蒙?可以谈一下这两者的关系吗?
       
        杨恒均:我只想告诉那些把邓玉娇树为暴力抗暴的人说一声,你简直是在害邓玉娇。我可以说杨佳是暴力抗暴的典型,你不给我说法,我就慢慢准备,找准机会用刀子去向你要一个说法。而在我们谈到邓玉娇时,最好回避那个“以暴易暴”,邓玉娇在被人按倒两次调戏未遂后为了保卫自己不受进一步伤害,本能地抓起水果刀乱扎乱戳,实在和“暴力”无法等同。
       
        同时,我要提醒那些口口声声说不要启蒙的人,没有启蒙,暴力只会把我们带向更暴力。
       
        记者:杨博士,这话怎么讲,我有点吃不准?就这样写上去?
       
        杨恒均:我举一个例子吧,当我们在推崇这些为了自身权利而反抗,而暴力的人时,大概还记得,和上个世纪初的两把菜刀闹革命的贺龙、一把扁担打天下的朱德,还有杀出一条又一条血路的彭德怀,邓玉娇不值一提,连杨佳都是小菜一碟,人家也都是反抗不公正,反抗地主压迫和腐败的当局的。请问,当时的知识分子们不正好都被贺龙的菜刀和毛泽东的枪杆子折服得一塌糊涂?看到把杀人的菜刀(比修脚刀好用)挥舞得龙飞凤舞,知识分子们一定也感叹过:这比一百个知识分子好使啊。于是他们忘记了陈独秀,忘记了胡适,最终也忘记了自己……
       
        记者:你这样说是不是说维权也需要方向?而指出方向的就是知识分子的启蒙?
       
        杨恒均:你千万别这样写,这不是我的意思,写出去的话,估计我还没有下飞机,就被骂我的话淹没了。纠正一点,根据我的理论,启蒙的不一定是知识分子。你说维权是不是需要方向?当然,从每一个个人来说,维权就是要达到他所要求的目标,例如拆迁多赔偿一点,把欺负自己的官员抓起来等等。可是,这些问题也是需要大方向的,一言以蔽之,大方向就是要建立公平、法治、自由和民主的制度。没有这些东西,你的权维得完吗?
       
        记者:〈08宪章〉,杨先先生在说〈08宪章〉?
       
        杨恒均:呵呵,我没有说宪章,但既然你提起了,说说也不妨。这个宪章就是一个大的方向,一个目标。这是一个很进步的东西。中国需要方向,这个方向不是某个人某些人定的,而是全民的选择。马上就要到六四20周年了。20年前,无论从学生还是知识分子,从反腐败到要某某下台,甚至也树立了一个自由民主像,但你想一下,当时有几个人明确提出了民主宪政的大方向?没有这样的大方向,你说谁下谁上,他就听你的?当今从事维权的人也必须清楚,一定要有大方向,这方向是人类历史大大趋势。我见到一些维权人士,讲来讲去就把我雷混了,因为他们的大目标竟然是恢复到毛泽东时代“没有贪污腐败的”时代?这样的人,如果不好好自我启蒙一下,可能“维”回去的权越多,越糟糕。最后,甚至把自己变成一个毛泽东。
       
        记者:可是,宪章被压下来了?你怎么看?
       
        杨恒均:有什么怎么看的?当然是要被压下来的,难道你指望你推出宪章,北京就开人大会来执行吗?人家北京不压那才奇怪,如果他不压,还轮到你来搞宪章吗?
       
        记者:也有知识分子批评〈08宪章〉……
       
        杨恒均:吃饱饭撑的!不是不能批评,肯定很多问题(不好意思,我至今没有时间好好看一下——但宪政民主,我绝对支持!)但,看在什么时候批评。关于〈08宪章〉,你知道最雷到我的是什么?是迄今为止,从〈人民日报〉到各地方党报(共计三千二百种),从中央电视台,到海外喉舌,我没有看到一篇北京直接揭露批评〈08宪章〉的文章,他们走得最远的就是让两位闲职人员贾庆林和吴邦国很不好意思地婉转地表了一下态。
       
        可你再看看那些乌七八糟的知识分子,他们急不可耐地批评指正了。人家刘晓波还在监狱里,你不去指正,贾庆林和吴邦国的话,你不去批评,你偏要对〈08宪章〉吹胡子瞪眼的,要显示你的独立精神,我呸!——好了,我要走了。
       
        记者:那我等你下飞机给你看稿子?
       
        杨恒均:不用了,反正我从来不看访谈我的稿子和录像,因为我一般都说得语无伦次,不好意思再看。
       
        记者:谢谢你,杨博士,辛苦了。
       
        杨恒均:一点也不辛苦,比写作轻松太多了,你提醒了我,今后少写点,多说。
       
        记者:哈哈,那也好,我帮你记录。今天本来想让你集中谈一下批评你的几篇文章,可我们好像扯远了。
       
        杨恒均:扯远了好,反正那些文章我也没有仔细看,估计他们也没有好好看我的文章,更不用说看我后面发表的那一篇文章了。对了,听说李悔之先生也是批毛泽东大将,但发现他文章里一些提法不太好,例如,我第一次看到一位作者在文章中写我时竟然往我身上贴了那么多标签,什么自由主义学者,名人,〈08宪章〉发起人,还有更离谱的“异议人士”都出现了。
       
        李悔之兄啊,最近北京开会你旁听了?什么时候我成了“异议人士”?如果没有看到红头文件,又没有其他人这样亲切地喊叫我,这个标签不好乱贴呀,更不应该抢在北京给我定性之前就先给我贴上。所谓异议人士,应该是有不同意思,但和谁的意见不同呢?北京政府迄今为止,不但没有人说我支持暴力,甚至没有人出来批评我,说我离经叛道,说不准,他们认同我的一些观点呢?所以,我和他们看起来算不上“异议”了。
       
        我倒是发现,如果我们两个在一起,可能互相之间反而可以用“异议人士”来称呼吧。
       
        记者:哈哈,谢谢杨博士,你真幽默。可以问你的飞机在哪里降落吗?
       
        杨恒均:我幽默了吗?本来可以告诉你在哪里降落,但由于我身上突然被贴上那么多的标签,我还是不说了,否则,我降落的地方可能会很“暴力”。
       
       
        附件:
       
        〈杨恒均也需要接受启蒙〉:http://www.blogchina.com/20090519719791.html
        〈为何要批评杨恒均〉:http://www.blogchina.com/20090520720203.html
        〈维权或启蒙〉:http://www.blogchina.com/20090519720172.html
        〈〉:http://blog.163.com/y.e_zi_feng/blog/static/115221221200942023931931/
        〈吴祚来的暴力〉: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4473a80100dsfh.html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May 20

    韩寒: 不出意外,出意外了

     

        在株洲的跨桥事故中,事故的责任认定是因为爆破方省钱,爆破过程不规范,导致了垮塌,新闻报道,“最直接的原因是17日下午有建筑工人在一桥墩上打眼,桥梁受到震动,导致桥体重心发生变化,不能承重,于是倾斜倒塌”。

    因为我不是技术工程人员,所以无法判断这个高架的本身是不是豆腐渣工程,但这说明,不要随意给桥墩打眼。

    在新闻里,最夺人眼球的是这么一句话——据悉,拆桥的工程承包给了一个建筑企业,政府不出钱,由沿线地段地价的升值来置换。政府此前还与该企业有约定,如果不出事故,便给一百多万元奖金。该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使拆桥体的钢筋能回收,便对部分桥墩采用了人工拆除的办法拆除。

    这里面包含了很多重要的信息,有

    1:该建筑企业不是领导家属开的,所以没钱收。

    2:大家都是预计基本上是要出事故的,万一不出事故,就是捡到了,重重有赏。

    3:死人赔偿二十万,不死人奖励一百万。

    4:该企业是建筑企业,建筑企业原来还负责拆建筑。

    5:该企业收回钢筋是要拿去卖呢,还是打算处理处理用在以后的建筑中?

    6:和吃喝玩乐有关的,不用考虑预算,和群众安全有关的,考虑不用预算。

    刘晓原: 为何允许网民会见邓玉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dfaa.html

        5月16日,网民“屠夫”到达巴东县见到了邓玉娇的亲属。

       “屠夫”在博文中称,5月17日下午,“屠夫”陪同邓玉娇父母带着网友们的支持和鲜花到了优抚医院去探望邓玉娇,由于是周末主治医生没上班,后经过向副院长的同意,邓玉娇母亲如愿以偿的看到了多日不见的女儿,邓玉娇情绪不稳定,容易暴躁。

        随后,“屠夫”也进入了病房,见到了邓玉娇并与之合影。

       “屠夫”不远千里赴巴东县,还会见到了邓玉娇,及时把消息向外界发布,让大家知道了邓玉娇的一点近况,“屠夫”的行动令人钦佩。

       对“屠夫”行为,我是很支持的。但我对他会见邓玉娇之事,却要从律上来质疑公安机关。允许网民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有何法律依据?

        早在5月11日,公安机关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她予以刑事拘留。由于因她精神上出了问题,将她送入优抚医院观察和治疗,但不允许亲属去会见。

        案发后(或案发前),邓玉娇精神上出问题了。公安机关还是先将她予以刑事拘留,接着将她送入医院观察治疗。从法律上看,邓玉娇已经是一个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从医学上看,她是一个身患抑郁症的病人。公安机关送她去医院接受治疗了,但她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没有因此而改变。

         一个犯罪嫌疑人在医院接受治疗,公安机关对此仍然负有监管之职,仍然要对她的人身安全负责。

        从“屠夫”诉说来看,他们去会见邓玉娇,取得了医院领导的同意。他没有提到是否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如果邓玉娇只是一个患者,有医院领导的同意就行了。但邓玉娇还是一个“故意杀人”嫌疑犯,其他人员去探视看望他,应该要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

         难道公安机关不派警察在病房外站岗吗?只要医院同意了,除了邓玉娇的亲属,其他人可以随便进入病房。万一有人想“灭口”,或邓玉娇迫于压力自杀了,该由谁来负责?

         假使“屠夫”去医院会见邓玉娇,事前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批准。我还是要质问,让网民去会见邓玉娇,公安机关有何法律依据?

         按照《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等规定,除了办案的司法机关人员和委托的律师,其他人是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在特殊情况之下,可以批准犯罪嫌疑人亲属会见。在司法实践中,在法院没有作出生效判决,就是亲属也不让会见,更不要说同意网民去会见了。

         由于邓玉娇有病要治疗,是不能羁押在看守所。她进入医院治疗后,病房成了临时羁押场所。在治病的同时,人身自由还是要受到限制,其他人员也不能随便会见。

         “屠夫”与邓玉娇父母去医院会见,公安机关难道会不知道吗?我想肯定是知道的,那么公安机关允许网民参与会见,是不是为了回应网上的质疑之声呢?

          恩施电视台在邓玉娇一案的报道中,提到了邓玉娇是绑在医院床上,邓玉娇还痛哭“爸爸,他们还打我-----”。

        新闻节目的视频在网上传开后,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关注,谴责这种不人道的行为。对这件事,执法机关是不便于出面作出解释,让邓玉娇父母和网民去探视,允许他们拍摄照片公开,也许是最佳的选择了。

         由网民顺利会见到了邓玉娇,使我想到了律师会见问题。

         有媒体报道说,两个律师已经接受了委托,他们说公安机关应当在48个小时内安排会见。

         48小时内安排会见,这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法》修订后,依照该法第33条规定,在律师提出会见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安排(除节假日外)。《刑事诉讼法》与《律师法》在会见安排上存在时间冲突,针对这个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作出过明确解释,在《刑事诉讼法》没有修订之前,按《律师法》中“会见”的规定执行。所以,两位律师不应等48个小时,就可依法要求会见邓玉娇。如果律师去会见遇到阻力的话,那么允许网民去见邓玉娇的目的就昭然若揭了。

         不论出于什么目的,允许网民会见已刑拘的犯罪嫌疑犯,这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这又使我想起了“躲猫猫”调查团之事,借网民之口其实还是为了“躲猫猫”。

         从5月10日刑事拘留邓玉娇,至今已是十天了,超过了提请逮捕期限规定。 这起“故意杀人”案,案情并不复杂。迟迟不报请逮捕决定,其中是不是有什么特殊原因呢?

       《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依照该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有特殊情况且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检察院逮捕的最长期限可延至三十七天,可是邓玉娇显然不是这类嫌疑分子。

        邓玉娇刺死淫官案,民众不只关心邓玉娇精神状况,更加关注案件真相和办案程序。希望巴东县司法机关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案。

    附: 网友在医院见到了邓玉娇(2009-05-19 09:58:51

    May 19

    博讯: 公安部领导拍板,邓玉娇被正式逮捕

    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09/05/200905192252.shtml

         北京消息来源称:邓玉娇刺杀官员后,当地公安无法做出决定,公安部紧急成立了两个专案组,根据专案组意见,公安部领导点头,巴东公安于近日正式刑拘邓玉娇。
        
         公安部第一个专案组成员倾向邓玉娇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最多过失杀人,但由于网络民意风起云涌,公安部高层认为,即便是正常防卫,也不能轻易放掉她,否则,会给外界一个跟着民意走,不顾法律的印象。今后公安的工作难办。

         公安部第二个专家组于五天前成立,包括一些心理和精神病专家为其成员,奇怪的是,这些工作组并不前往巴东地区,就凭当地公安报送的材料和录像(邓玉娇被抓后的)做出判断。其中一位部长孟建柱从上海带来的副局长的发言为整个工作组作最后决定定了调子。
        
         这位副局长说,要按法律办事,要讲证据,有什么值得担心的?现在所有的证据都很清楚,也掌握在我们手里,你们怕什么?谁能够证明被害者是要强奸那个女子?当时只有四位在场,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一位妓女,而不相信两位我们两位我们自己的同志(没有杀死的两位)?
        
         说到三位公仆去要求“特殊服务”,这位副局长说,这个词影响极坏,一定不能再在新闻里使用。这个词语本来就含混不清,怎么能够使用?谁能证明“特殊服务”是要求睡觉?娱乐城的老板和当地的工作人员都是我们的证人,他们有谁证明他们那里有“特殊服务”?他们证明了,就连他们一起抓。所以,我建议,要就是不使用这个词了,要就是解释清楚,这个“特殊服务”就是洗脚或者按摩,不是睡觉。
        
         这位副局长传达部长的话说,这样的事,希望我们公安部门今后反应快一点,网民不讲理,我们就不和他们讲理,人在我们手里,证据在我们手里,大家不用看无联网民意办案。该抓就抓,该杀就杀。上海杀了杨佳,有什么问题?中央很支持,不杀,今后谁还敢当公安?
        
         邓玉娇已经被正式逮捕,但公安部要求,不能伤害她的身体,可以用精神说服的办法让她配合。最后的判决需要她的口供,而邓玉娇如果可以出来认罪,将会是最好的平息民愤的办法。这位上海来的副局长说,一位21岁的女子,你们都弄不清楚?要是我在,早让她崩溃,全部坦白和认罪了。
        
         据公安部一局一位秘书透露,之所以敢正式逮捕邓玉娇,就是因为所有的证据都在公安手里,这位秘书透露,审判邓玉娇将可能异地审判。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党国"盛世"最真实的写照!视频: 巴东野三关'5.10"案件追踪

    恩施电视台 巴东野三关'5.10"案件追踪
    http://you.video.sina.com.cn/b/20893509-1613892871.html
     
       
     
    看看那个被非法捆绑在精神病院的弱女子,我所见的是整个民族,整个社会的正义与良知在被司法黑暗捆绑着强奸,在无助地悲泣。这是党国"盛世"最真实的写照!
     
    同时也深感,若象恩施电视台这样有良知的媒体和记者越多,象宋律师那样有正义感的律师越多,不再逆来顺受敢于反抗的民众越多,则党国贪官污吏们,中宣部无耻河蟹们,以及司法黑暗的爪牙们,至少不能永远有恃无恐,草菅人命。
    May 18

    嫖宿幼女"与"异性洗浴服务",最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强奸

    看看党国司法黑暗是怎样试图掩盖习水官员强奸幼女案和湖北官员试图强奸民女遭反抗而送命案之实质的。
     
    检方解释贵州习水性侵幼女案提级审理原因
    http://news.sina.com.cn/c/2009-05-18/115517837995.shtml
    "被告人袁荣会涉嫌强迫卖淫罪,以被告人冯支洋、母明忠、陈村、冯勇、李守明、黄永亮、陈孟然涉嫌嫖宿幼女罪,,,"
    "嫖宿幼女罪",在有中国特色的党国司法黑暗下,幼女是可以被认定为卖淫的,也称雏妓。但即便如此,"袁荣会涉嫌强迫卖淫罪"已说明幼女们是被强迫的。怎奈冯支洋、母明忠、陈村、冯勇、李守明、黄永亮、陈孟然六人乃朝廷命官,人民公仆,如此强奸幼女,变成了嫖宿幼女。而倒霉的贱民袁荣会则正好用来杀鸡保侯,大家不妨拭目以待。

    湖北警方通报官员要求性服务被刺案情况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09-05/18/content_11395930.htm
    "黄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
    "异性洗浴服务",我只剩下感叹于司法部,中宣部大湿们的文学功底之博大精深。只想请教法官大人们"同性洗浴服务"会是啥?

    當“嫖宿幼女”可以成為正當的罪名,亦即一個國家公然承認未成年女童也可以列為娼妓,以及追蹤地震遇難孩子的譚作人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名義抓捕的時候,任何文字一剎那間都顯得如此柔弱無力。
     
    不幸的是,我們只有憤怒。幸運的是,我們仍有憤怒。

    不为权力写作 — 沙叶新在中国戏剧文学学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

     
    各位前辈、各位同行、各位朋友们好!感谢大家给我这样的荣誉、这样的机会,站在这样的讲台上,来和大家见面、聊天。谢谢,真诚的谢谢!
    苏州有个德源文化研究所,是个民间机构,上个月四月十一号举行学术年会,请了这个文化研究所的五位导师前来演讲,其中有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章诒和先生,她在讲台上,甫一站定,便环视台下,问道:「下面有卧底的吗?」哗,此言即出,全场哑然。先声夺人,平地春雷!
      我今天站在这里,相信台下没有卧底的。我多次说过,我天下无敌,普天之下我无敌人,来者都是客,交往都是友。我不怕卧底,也不怕告密。
      章诒和问过有没有「卧底的」之后,就举起手中的讲稿说:「我所有的演讲都有讲稿,白纸黑字,如果要现场查我,我就以讲稿为据,但我出门就不认账!」
      我不像章诒和,没有讲稿,只有腹稿,全在肚子里。如果查我呢?我只好剖腹产。其实我肚子里什么都没有,没腹稿,没文章。有的倒是一颗不改的痴心、一腔滚烫的热血,一根心口如一的直肠子,外加满肚子的不合时宜。
      毛泽东宣称的文艺作用和目的
      我今天要讲的话题是:不为权力写作。
     
      为什么要写作?写作的目的又是什么?因人而异,无奇不有。有人为名,有人为利,有人为了赚钱,有人为了升官。有人把写作当作一种习惯,有人把写作视为一种乐趣;还有人说他年轻时写作为了泡妞,中年是为了提级,老年是为了宣泄。甚至有人把写作看作是一种生理需要,就如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爱了就上床;写欲如同性欲。
      职业作家们呢?王朔写作是为了心理治疗,王小波是为了追求智慧,刘震云写作是为了以文会友。
      毛泽东是怎么说的呢?他说:「无产阶级的文学艺术是无产阶级整个革命事业的一部分,如同列宁同志所说,是整个革命机器的齿轮和螺丝钉。」他还说:「我们的文学艺术都是为人民大众的,首先是为工农兵的。」他又说:「要使文艺……作为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有力武器。」
      毛泽东首先认为文学艺术是分阶级的,有资产阶级的,有无产阶级的,他们是敌对的,是你死我活的。而写作目的呢?是为了教育人民消灭敌人!
      古今中外,有哪个帝王、哪个君主、哪个总统、哪个元首,敢像毛泽东主席这样公开宣称文艺的作用、文艺的目的是消灭敌人!什么是消灭敌人?说得直白一点,就是杀掉被认为是与你为敌的人!
      不但要消灭战场上的敌人,消灭敌对阵营中的敌人,还要消灭自己队伍中甚至消灭自己文艺队伍中的「敌人」。只要你的言论,你的作品,你的文艺观念,你的写作目的,不符合毛泽东的文艺路线、不符合党的文艺方针,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文艺政策,也会把你当作敌人,也会让你挨整、判刑,甚至被杀。延安的王实味不就是这么杀了吗?一九四九年之后,历次政治运动,都以文化界为对象,反胡风,涉案几千人,死了多少人?反右派、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文化人,是作家艺术家,死了多少人?「文革」当中,仅以反对毛泽东革命文艺路线、歪曲革命样板戏这样莫须有的罪名,就枪毙了不少人。当时全国各地的剧团、电影厂、文联、作协自杀的又有多少人!为什么?就认为你的文艺观念是资产阶级的,你的写作目的是反动的,你的作品是有毒的,就把你迫害致死。
      怎能想象在最需要真善美,最需要自由、博爱、平等的文艺百花园林之中,会像在中国这样充满暴力、充满血腥,充满屠杀呢?园林变成了刑场。邓拓有两句诗:「莫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斑斑!」
      对权力的蔑视、嘲弄、解构
      我为什么写作?起先目的很「纯正」,,很「崇高」。我受中国古代传统文艺观的影响。曹丕的《典论?论文》上的一段话,我至今不忘:「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此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写作干吗?为了「经国」,就是治理国家,而对作家本身来说,就是为了声名传之于后,永垂不朽。所以中国古人,要立功、立德,立言,我当然也要立言,就是这个道理。
      后来,尤其在文化革命中,我完全接受了毛泽东的文艺思想,为政治服务,为革命写作。因此写了个歌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话剧《边疆新苗》,还参加写作歌颂毛泽东领导的秋收起义的话剧《农奴戟》。一九七五年下半年吧,我甚至还参加写过攻击邓小平的右倾翻案风的戏,虽然我极不愿意,是分配的任务,但我毕竟参与了。我在文革中的所谓作品,都是垃圾,都是帮闲甚至是帮凶之作。
      现在真是「悔其少作」,其实那时我已经不「少」了,二十多岁了,快步入中年了。
      虽然「悔其少作」,但还没有「悔之已晚」,还没有「悔之莫及」;还不「晚」,还可「及」,这是因为正当我悔之当初,就欣逢三中全会,让我脱胎换骨。那时国外各种文艺思潮、各种文艺流派,纷至沓来,相继涌入洞开的国门,什么超现实主义,后现代主义,英国的荒诞剧,法国的新小说,加缪、卡夫卡,乔伊斯、马尔克斯、博尔赫斯、川端康成、村上春树……五光十色,令人惊艳!中国也相继出现了朦胧诗、裸体画、小剧场,恶搞片,还有「超级女声」歌唱,「芙蓉姐姐」跳舞,以及「下半身」写作。前年还诞生了梨花体诗,去年又出现了「山寨春晚」。争奇斗艳,炫目刺眼。今年更轰动,爆出了「草泥马之歌」:
      在那荒茫美丽的马勒戈壁,
      有一群草泥马。
      他们活泼又聪明,
      他们调皮又灵敏,
      他们自由自在地生活在草泥马戈壁,
      他们顽强,克服艰苦环境。
      噢,卧槽的草泥马!
      噢,狂槽的草泥马!
      他们为了卧草不被吃掉,
      打败了河蟹,河蟹从此消失,
      草泥马戈壁。
      用的都是谐音,全是粗口,有辱尊耳,幸勿见怪!这不是我写的,我无此大才。
      但我对这一切都很理解,并不排斥,甚至还支持,为什么?因为所有这一切的主义、流派、思潮、表现,这些诗歌、戏剧、舞蹈、视频和「草泥马」,都是对权力的蔑视,对权力的嘲弄,对权力的挑战,都是对权力的解构;使得权力者不安,使得权力者无奈,使得权力者惶恐,使得权力者愤怒。所以「山寨春晚」的出现,才使得「央视春晚」以及一些权力机构、权力官员,甚至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等准权力者都如临大敌,加以阻止。
     
      生活在逐步多元的前民主社会
      当然我说的权力,是指极权。极权或者极权主义最早出现于一九二五年,它强调的是国家权力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控制和独自裁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专制独裁。极权主义的政府不仅要控制国家所有的政治事务和经济活动,还要控制人民的思想信仰和日常生活。一般来说,极权主义有三类:有种权主义,或者叫种族主义,比如以前的南非共和国;有神权主义,比如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有党权主义,比如已经完蛋的纳粹德国和现今还在世袭着的金氏政权。一九九四年南非共和国经过民族和解终于放弃了种权主义,可喜可贺。如今世界上只有极个别的国家,还残存着神权主义和党权主义这两种极权主义。
      中国属于哪一种呢?有人说中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又有人说中国是具有美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还有人说中国是这两种的主义的混合体。这是从经济形态来分析的。我也早就这么分析过,写在了很早的文章里。
      如果从政治形态来分析,从权力结构来分析,有人说中国是共和国,有人说中国是极权国。
      我现在认为中国是一个正在变化、正在转型的国家,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中国是从三十多年以前的以「文革」为登峰造极的极权社会在转向改革开放之后的后极权社会。但我喜欢把如今一直还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当代中国称之为前民主主义的政权,这不但好听一点,同时也表达我的善意和期待。
      正因为我们生活在经济已经逐步开放的年代,也正因为我们的时代正在蹒跚前进,变化得已经不完全是僵硬的全极权社会,而是松动的后极权社会,或者如我所说的是逐步多元的前民主社会,所以我们才有可能进行有限制的自我选择,才有可能部分地调整了文艺观念,每个人也才有可能改变自己的写作目的。但不论我们现在的写作目的有什么不同,我相信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再为政治集团、为意识形态、也就是说不再为权力而写作了。
      权力:腐败、愚蠢、折腾、残忍
    为什么呢? 
    一、权力使人腐败。英国阿克顿爵士的「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的腐败」这句话已经成为政治常识,而且已经在当代中国被越演越烈的腐败所证明。中纪委、反贪局,反腐多年,破案无数,大案要案,层出不穷。你立案侦察,贪官就远逃国外;你实行双规,污吏就上下勾结。一两个贪污犯倒下去,千万个贪污犯站起来,越反越贪,恶性循环,前「腐」后继,奋勇向「钱」。这是因为权力不受监督,无法制约所致,因为贪污是和权力共生的,你怎么反?又怎么能反彻底!目前的反腐只是维持在百姓不至于造反而权力不至于失控的限度之内。有些地区完全是腐败分子在领导反腐,或者说是潜在的腐败分子在反已经暴露了的腐败分子。
      二、权力使人愚蠢。美国学者乔纳森?本道用数学理论证明,在日理万机的国家要找到良好对策,就应该尽量扩大民智,鼓励官员独立思考。但权力者的本性就爱独裁,一言九鼎,钟爱「圣断」;自以为天纵聪明,其实是反智低能。他们总以自己的「思想」为「指导思想」,总爱在不同的时期提出各种不同「主义」、「思想」、「理论」、「荣耻观」、「代表观」、「发展观」,来统一全国思想。因此不可能民主选择,不可能科学决策,于是在政策的制定和行政的措施上往往就显得愚蠢。使得权力者和智囊团,无法发挥正常的政治智慧,无法施展聪明才智来应对社会难题,都变成了可笑的蠢才。他们的水平只是「摸着石头过河」,而不是造座大桥过河。
      三、权力使人折腾。也正因为权力使得唯我独尊的权力者和唯唯诺诺的智囊团的智商下降,所以在治理国计民生时,不但会反复无常,还会倒行逆施。明明是风调雨顺,偏说是自然灾害;分明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右派都打错了,还坚持说反右的大方向是正确的。明明近几年来农民为了土地,城市居民为了拆迁,群体性事件不断出现,每年都发生千万起悲剧,可官方背景的《社会蓝皮书》居然说近八成城市居民感到生活幸福,而农村居民幸福感更强于城镇居民。这是无耻的谎言!这种思想上的反复无常,认识上的反复折腾,带来了社会的极大不安定,不得不使「草泥马为了卧草不被吃掉,而打败了河蟹」。
      四、权力使人残忍。所有的权力者都会被权力聚焦效应放大,而因此获得成就感或幸福感或快感这样的高峰体验。按照马斯洛的理论,这种高峰体验不会持久,更无法忍受它的消失,所以只有不断地攫取权力、使用权力、扩大权力,才能满足对权力的依赖性。这种依赖性如同吸食海洛因。吸毒者为了获取毒品会丧尽天良,无所不用其极。权力者为了夺取和扩张权力也不惜使用最残忍的暴力。夺权和吸毒的过程完全一样,只是权力的毒害大大超过吸毒。吸毒者不可能依靠自己戒毒,需要他人的强制。权力者也不可能依靠自己来消除权力所产生的毒害,必须对权力进行监督和制衡。当权力者不接受权力之外的监督和制衡时,它就立刻会变得毫无理智,毫无人性,如果你还想共享权力或者更迭权力,它就会变得疯狂,变得残忍,甚至动枪、动炮、动坦克,造成巨大的社会灾难。
      独立的品格,自由之精神
      如果你是一个作家,你为权力写作,你就是为腐败服务,为愚蠢服务,为折腾服务,为残忍服务。如果你是被迫的,还情有可原;如果你是自觉的,那你怎能逃脱帮凶之责、贩毒之嫌?我再说一遍,我说的权力是极权,是不受监督,不受制约的,是不由民主选举所赋予的极权。
      不为权力写作,包括不为权力意志写作,不为权力的意识形态写作。
      六个一、主旋律、献礼作品、政绩节目等等,都是权力意志、权力意识形态在文化政策上的表现。真正能够打动读者心灵的,真正能传之久远、为中华文化的积累作出贡献的,绝不可能是权力意志的产品。老舍写过《青年突击队》《红大院》《女店员》《全家福》《方珍珠》等等,都是主旋律的、权力意志的作品,至今还有谁记得呢?后来他的《茶馆》恰恰不是根据权力意志,而是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写出来的;是抛弃了原来的政治任务,选择了自己的创作计划,所以才成为经典的。
      今年是《梁祝小提琴协奏曲》诞生五十年,上海在隆重庆祝。当初创作小组上报了好几个题材,其中排在第一个的是《大炼钢铁》、第二名是《女民兵》,而《梁祝》排在最后,当时的上海音乐学院院长孟波却点了这最后一个。这一圈一点相当重要,是起死回生,于是才有了今天的《梁祝》。《大炼钢铁》、《女民兵》光听名字就知道是权力意志的题材,而《梁祝》表现的却是深刻的人性,恒久的爱情,才能感动了好几代人。如今在世界上凡是有华人的地方,就有《梁祝》优美的旋律,但不是主旋律,是真正的艺术旋律。她是今世的经典,也将是传世的经典。如今还有孟波这样的领导者吗?真应该向他鞠躬致敬,他维护的不是手中的权力,而是心中的艺术,才有这可敬可爱的一圈一点!
      性格即命运。作家的性格决定着作品的命运。你的性格是怯懦的,你的意志是软弱的,你低三下四,你左右逢迎,你唯命是从,你讨好巴结,你怎么能够写出有尊严,有个性、有生命、有艺术的作品呢?不可能。
      可见作家最重要的素质就是独立的品格,自由之精神。
      总之一个称职的作家,一个有尊严的作家,一个真正想为这片多灾多难的热土、为你深爱着的人民写出好作品的作家,必须:独立苍茫,顶天立地。天马行空,无傍无依。无拘无束,豪放不羁。不当奴才,不做工具。不接圣旨,绝不遵命。敢想敢说,敢于直笔。敢爱敢恨,敢于犯忌。敢哭敢笑,敢于放屁。只信科学,只服真理。心灵自由,不为权力!

    [转] 胡斌飙车,折射出特权社会的无耻与冷漠

     
    胡斌飙车,折射出特权社会的无耻与冷漠
     
      胡斌,一个杭州的富家子弟,喜爱飙车。于是5月7日,胡斌又像往常那样,伙同几个官宦富家子弟,在杭州限速50公里的街道上高速飙车。很不幸,浙江大学一位正准备结婚的大学生谭卓被其迎面撞飞,当场脑浆迸裂惨死。出乎周围群众意料的是,胡斌毫不在乎,不仅未下车,还与及时赶回来的其他官宦富家子弟有说有笑。胡斌的母亲姗姗赶来了,她为自己的儿子说话,长时间地打电话找人,扬言要用钱摆平,对于死者他们从未流露出悔恨和惭愧。
      据杭州的市民们反映,那条限速50公里的街道,已经沦为官宦富家子弟们的F1跑道,每到晚上就是他们成为追风少年的快乐时光。可周围的市民和路人们倒霉了,他们不仅要忍受难耐的噪音,还要提心吊胆地操心着个人的安全。他们当然上访过投诉过,可是有关部门一看都是官宦富家子弟,就两眼一闭装作不知道,就这样这里成了这些子弟们撒欢违法的乐园。如果是普通市民超速违章,电子监控和交警们的眼睛就会变得灵敏异常,抄牌的抄牌罚款的罚款,全然是一幅刚正不阿威严正派的模样。如果是普通市民违章肇事出了人命,相关部门一定会从严从快公正处理,当然相关的手续费也要一点不少地交给有关部门。可如今是富家子弟,他们的家族同官僚阶层关系密切,所以有关部门不仅迟迟没有公布公正无私的处理结果,而且公然压制媒体不准公众讨论。
      百草止水想问,这就是中国吗?这就是中国,一个特权社会的中国,一个有权人和有钱人的中国!在这里,当官的可以大肆挥霍公款,可以贪污腐败,可以豢养情妇,甚至可以骗奸幼女。在这里,有钱人可以压榨职工,可以贿赂官僚,可以买卖词讼,可以蔑视穷人。在这里,官与商相互勾结,你给我送钱,我给你送利,大家沆瀣一气,不分你我。
      有人说,你说错了,滥花钱的、贪污腐败的、养情妇的、骗奸幼女的,一旦查实,要么开除公职,要么享受刑罚。是的,百草止水相信他们反驳得很对,但是有多少能被查实呢?又怎样才能保证查实呢?当上访遭遇截留或报复,当网络曝光遭遇跨省追捕或刑讯致死,当官方一统天下的媒体沉默寡言,当互联网上来自群众的检举和揭发遭遇无情的删帖与禁言,你又能保证有多少能够查实呢?官员们开着豪华车,在八星级大楼里办公,在豪华别墅里休息。老百姓呢?拿着微薄的工资,工作朝不保夕,交不起天价的购楼房款。那些富豪们呢?他们赚取着暴利却付给工人微薄的工资,他们行贿官员获取惊人的财富,他们欺男霸女令百姓有苦难言,他们为祸一方时官员们却给他们撑起了保护伞。你可以说,中国的官员不全是这样,中国的富豪也不全是这样。可是,如果有人敢搞个民意测验让人民说出真心话,遮在中国官僚和富豪们身上的薄纱就会一齐抖落。
      胡斌飙车,折射出特权社会的无耻与冷漠,他们想为所欲为,他们想无法无天,就因为他们享有特权。中国的法律也是浩如烟海,可惜的是他们都是为老百姓准备的,对官僚富豪阶层基本起不了什么作用。君不见四川李某暗恋邻居刘某,因爬树偷窥,被新都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建阳市某局长酒后强行与服务员发生关系,由于对方挣扎致使有效器官无法完整插入造成体外射*精,结果法官仅以强奸未遂判处两年徒刑缓期三年执行。老百姓捡到一笔钱或拾到一宗财务,如不及时上交就是盗窃,可以被判处十几年以上的徒刑;官员盗窃国家财富,要么说是腐败,要么说是挪用,要么说是不明财产,结果尽管犯罪数额惊人,量刑依然严重偏低。红钻帝国因为坚持说大雨淹死人了,就被从网上拉到派出所进行拘留;官员们满口谎言隐瞒真相,反而会言辞凿凿地说一切举报讽刺者为诽谤政府危害公共安全……
      这就是中国,一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社会,那些为所欲为的官员被称作人民公仆,那些蛮横霸道的富豪宣称赐给了手下员工们一只饭碗。他们自称是我们的父母,他们扬言养活了我们,所以我们只能逆来顺受,只能高唱赞歌或者闭口不言!

    劫后天府泪纵横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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